2018年5月10日,由集团公司嘉峪关分公司承建的嘉峪关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消防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该项目包括办公楼、餐厅、训练馆、训练塔及大门岗亭四个拟建单位工程。建筑层数办公楼地上八层,餐厅地上一层,训练馆地上二层,训练塔地上八层。建筑结构形式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469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以内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根据合同施工总进度计划该项目已竣工且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一、参验单位及代表
建设单位:嘉峪关市公安消防支队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徐雪伟(大队长、基建主任)
勘察单位:甘肃金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丁申
设计单位:甘肃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兰州建德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张云、现场监理。
施工单位:甘肃华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王秉国、项目经理安永刚、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部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二、监督单位:嘉峪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三、验收会议主持:建设单位徐雪伟(大队长、基建主任)
四、验收会议议程:
1、建设单位通报该项目的建设投资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并提议由各参建方进行自评。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永刚就该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控制情况进行自评汇报,自检合格。
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该项目建设的整个监管过程进行评定总结,评定为合格工程,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注要求,同意验收。
4、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前期地勘情况、开挖验槽情况及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进行评定,综合评价合格,同意验收。
5、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执行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情况进行评定,结论为符合图纸设计及相关标准(强标)的要求,完成设计图纸合同范围以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同意验收。
6、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结通报整个项目的报建、招标、设计情况、监理情况以及施工情况。通报指出: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认真履行合同条文要求及图纸设计要求,认定该项目质量可靠、装饰美观,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总体评价为合格工程,同意竣工并交付使用。
五、结论:
各参建主体单位均通过本次验收,嘉峪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意见指出:本次竣工验收参建五方主体责任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委托人)齐全合法,验收过程合规有效,原则同意验收。要求加强后续竣工资料的报备工作并重点关注报备资料的合规性、时效性。
2018年5月14日